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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,宜昌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!
日期:2021-09-02 浏览

根据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21〕33号)精神,2021年9月1日起,宜昌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,全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档,依次为1800元、1650元、1520元,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元、16.5元、15元(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)。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。



附: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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